
昨天,各地關于網約車新政的政策陸續(xù)出臺。令人大跌眼鏡的是,與此前交通部以正面鼓勵為主的精神有所不同,各地的配套管理辦法多出了很多限制性政策,比如:禁止外地牌照的車輛和外地戶籍的駕駛員在本行政區(qū)內開展網約車營運,對網約車數量實行管控,規(guī)定網約車的運價、車型,要求網約車噴涂統(tǒng)一標識,安裝計價器……等等。這些做法引發(fā)了爭議,社會上普遍擔心,網約車新政在落地中出現會政策截留,導致國家鼓勵發(fā)展分享經濟的意圖層層衰減。
這表明,在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員中,還沒有真正理解和落實如何“發(fā)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在如何處理好政府與市場關系這一核心問題上仍然存在模糊認識。眾所周知,市場經濟是圍繞促進交易而形成的一系列制度,其中最為核心的有三個方面,一是明晰的產權,二是能真實反映供求關系的價格,二是充分、公平的競爭環(huán)境。只要這三個方面的條件具備,自愿交易就會達成,并在改進雙方福利的同時增進社會的整體福利。因此,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主要責任在于促成和維護以上三個機制的存在與運行,要像保護眼珠子一樣愛護價格機制,要像保護自然環(huán)境一樣促進市場競爭,一般情況下不出手直接干預價格和數量。特別是在面對網約車這樣的充分競爭市場時,政府要盡量做到不干預、不介入、不扭曲,任何對于網約車價格、數量、區(qū)域的管制都是與“發(fā)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背道而馳的,是對市場不信任的表現。
這也表明,在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員中,對于如何“更好地發(fā)揮政府作用”認識不足。中央文件多次闡明,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職責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即宏觀調控、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與社會管理。特別是2013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力推“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改革,其核心也就在于“管住權”、“管住錢”、“放開市場”。但落實到一些地方和具體事情上,仍然習慣性地存在政府對于市場的包辦代替過多、干預和介入過多等情況。對于網約車,政府當然是在管責任的,但主要應體現在安全性方面、相關經營行為的日常監(jiān)管以及處罰等方面,為此可以對司機的駕駛資質、車況、經營情況提出符合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和要求,不應當糾結于網約車的數量、價格這些完全可由市場機制發(fā)揮作用的方面。監(jiān)管方法方面,更要與時俱進,以更加符合互聯網特點的“政府管平臺、平臺管車輛和人員”的方式,不應當糾結于本地車外地車、車型、標志等這樣陳舊的行政管制思維。
這也表明,在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員中,對于新經濟的認識還很不充分。所謂新經濟,是指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信息技術(IT)革命以及由信息技術革命帶動的、以高新科技產業(yè)為龍頭的經濟,如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云計算、大數據應用、分享經濟等。新經濟之所以“新”,是因為具有以下幾個特征:一是信息(數據)成為新的生產要素;二是互聯網正在成為新的基礎設施;三是商業(yè)活動的主導權從生產商、流通商向消費者轉化。這幾個“新”將深刻地改變傳統(tǒng)的經濟行為以及相應的政府與企業(yè)關系。當前,世界經濟正處于第三次科技革命的門檻上,與其它發(fā)達國家相比,我國發(fā)展互聯網經濟具有無可比擬的優(yōu)勢。我國現有網民達6.88億人,互聯網普及率為50.3%,世界上十大互聯網企業(yè)中,我國占了四家。2015年,中國分享經濟市場規(guī)模已達到19560億元,保守估計,參與分享經濟活動總人數已經超過5億人左右。因此,新經濟展示出的不可思議的潛力與空間為正深陷經濟下行泥淖的中國經濟帶來了曙光,也指明了經濟轉型升級的大方向。網約車作為新經濟之一,對緩解人民群眾出行難和大城市交通壓力、創(chuàng)造新的就業(yè)崗位等都發(fā)揮了極大的作用,理應受到各方面的善待與呵護。
責任編輯:王海峰
|
網友點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