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豫受金
【原文】田豫,字國讓,漁陽人也。為護烏丸校尉。〔《魏略》曰:“鮮卑、素利等,數(shù)來客見,多以牛馬遺豫,豫轉(zhuǎn)送官。胡乃密懷金三十斤,謂豫曰:‘我見公貧,故前后遺公牛馬,公輒送官,今密以此上公,可以為家資。’豫張袖受之,答其厚意。胡去之后,皆悉付外。于是詔褒之曰:‘昔魏絳開懷以納戎,今卿舉袖以受狄金,朕甚嘉焉。’乃賜青縑五百匹也。”〕(群書治要·三國志)
【譯文】田豫,字國讓,漁陽郡(雍奴縣)人。任護烏丸校尉。(《魏略》說:鮮卑、素利等少數(shù)民族,多次派人來拜見田豫,多次贈送給田豫牛馬,田豫事后將這些又轉(zhuǎn)送到官府。胡人的使者秘密攜帶了黃金三十斤,對田豫說:“我看您貧窮,所以前后多次送牛馬給您,您卻都繳公了。今天秘密地送給您這些金子,您可以把它當作家資。”田豫張開袍袖收下了這些金子,并答謝使者的厚意。胡人的客使走后,田豫又把這些金子都繳公了。于是皇帝下詔表彰他說:“從前魏絳敞開胸懷與戎人和睦相處,現(xiàn)在你張開袍袖接受胡人送予的金子,我特別嘉獎你。”并賜給田豫青絲絹五百匹。)
胡威守廉
【原文】胡威,字伯武,淮南人也。父質(zhì),字文德,清廉潔白。質(zhì)之為荊州刺史也,威自京都定省。家貧,每至客舍,自放驢取樵。既至見父,停廄中十余日,告歸。臨辭,賜絹一匹,為道中資。威跪曰:“大人清高,不審于何得此絹。”質(zhì)曰:“是吾奉祿之余,故以為汝糧耳。”威受之辭歸。荊州帳下都督,聞威將去,請假還家,持資糧于路要威,因與為伴,每事佐助,又進飯食。威疑而誘問之,既知,乃取所賜絹與都督,謝而遣之。后因他信以白質(zhì),質(zhì)杖都督一百,除吏名。父子清慎如此,于是名譽著聞。為安豐太守、徐州刺史,政化大行。后入朝,世祖因言次謂威曰:“卿清孰如父清?”對曰:“臣不如也。”世祖曰:“以何為勝邪?”對曰:“臣父清恐人知,臣清恐人不知,是臣不及遠也。”世祖以威言直而婉、謙而順,累遷豫州刺史。入為尚書。(群書治要·晉書)
【譯文】胡威,字伯武,淮南郡人。威父名質(zhì),字文德,清廉正直。在胡質(zhì)做荊州刺史的時候,胡威從京都洛陽前去探望,因為家貧,每到客舍,都是親自放驢、打柴做飯。到荊州拜見過父親,住在馬廄中十多天。告別父親,臨走時,父親賜絹一匹作為路上的盤資。胡威跪拜向父親說:“您清廉高潔,不知從何而得此絹?”胡質(zhì)說:“這是我積攢的官俸之余,現(xiàn)用來作為你的口糧錢。”胡威收下絹,辭別父親回京都。荊州官府有位都督聽說胡威要回去,就請假回到自己家里,取來資糧在路上邀請胡威作伴。在路上,這位都督凡事都予以資助,并買來飯菜供胡威進食。胡威感到大惑不解,詢問他為什么要這樣做。當弄清原因后,就取出父親所送的絹給都督,并向其道謝,請他回去。后來因胡威在信上將此事稟告父親,胡質(zhì)為此事打了都督一百板子,并解除了都督職務。胡氏父子就是這樣的清白慎行,從此名譽大大地傳揚開來。
胡威后來做了安豐太守,又升遷為徐州刺史,政風大行。后入朝,武帝司馬炎在言談間向胡威說:“你和你父親比較,誰清廉?”回答說:“臣不如父。”武帝問道:“憑什么說他勝過你呢?”回答說:“臣父的清白唯恐人知,而臣的清白卻唯恐人不知,這是臣遠遠不如父親的地方。”武帝認為胡威的說法正直而委婉、謙虛而合理,累遷為豫州刺史,后又征召他入朝為尚書。
責任編輯:孫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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