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舉孝廉第七
韋彪論官
【原文】韋彪,字孟達,扶風人也。拜大鴻臚。是時陳事者,多言郡國貢舉,率非功次,故守職益懈,而吏事寢疏,咎在州郡。彪上議曰:“孔子曰:‘事親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門。夫人才行,少能相兼,是以孟公綽優(yōu)于趙魏老,不可以為滕薛大夫。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鍛煉之吏,持心近薄。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者,在其所以磨之故也。士宜以才行為先,不可純以閥閱。然其要歸,在于選二千石。二千石賢,則貢舉皆得其人矣。”帝深納之。(群書治要·后漢書)
【譯文】韋彪,字孟達,扶風郡人。官居大鴻臚。這一時期,凡向皇帝陳說朝事的,大多談到郡國舉薦人才貢舉大都不按政績功勛次序,所以守職的人越來越懈怠,而官員們也慢慢疏懶,其過錯在州郡一級。韋彪上書說道:“孔子曾說過:‘事奉雙親孝順,故可將忠心移于事君。’所以訪求忠臣,一定得在孝子之門。凡人的才學和德行很少能夠兼?zhèn)?,所以孟公綽比趙、魏兩國的家臣好,但卻不能做滕和薛兩個小國的大夫。忠孝的人,存心近于厚道,而經(jīng)過磨練的官吏,存心近于刻薄。夏商周三代之所以能直道而行,是由于以忠厚相砥礪的緣故。士人應該把才行放在首位,不能單純地只考慮他們的家世門第。然而它的要點,在于選二千石(郡守)。二千石賢能,那么貢舉就能求得合適的人才了。”光武帝非常同意他的諫議。
隱之孝廉
【原文】吳隱之,字處默,濮陽人也。早孤,事母孝謹,愛敬著于色養(yǎng),幾滅性(性原作鄣)于執(zhí)喪。居近韓康伯家??挡?,賢明婦人,每聞隱之哭,臨饌輟餐,當織投杼,為之悲泣。如此終其喪。謂伯曰:“汝若得在官人之任,當舉如此之徒。”及伯為吏部,超選隱之,遂階清級,為龍驤將軍、廣州刺史。州之北界有水,名曰“貪泉”,父老云:“飲此水者,使廉士變節(jié)。”隱之始踐境,先至水所,酌而飲之,因賦詩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懷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在州清操愈厲,化被幽荒。詔曰:“廣州刺史吳隱之,孝友過人,祿均九族,處可欲之地,而能不改其操,饗惟錯之富,而家人不易其服,革奢務嗇,南域改觀,朕有嘉焉,可進號前將軍,賜錢五十萬、谷千斛。”(群書治要·晉書)
【譯文】吳隱之,字處默,濮陽郡人。他早年喪父,侍奉母親孝順恭謹,特別是注重以和顏悅色來奉養(yǎng)母親。母死,他過度傷悲,差點喪失了性命。他和韓康伯家是鄰居??挡哪赣H是一位賢明老婦,她每聽到吳隱之的哭聲,吃飯時就停下不食,織布時就丟下梭子,同聲哭泣,就這樣到吳母喪滿除服。她對韓康伯說:“你以后如果做了官,應當推舉任用像吳隱之這樣的人。”后來韓康伯進入吏部任職,越級提拔吳隱之,遂列入清廉官吏位置,做了龍驤將軍、廣州刺史。廣州的北界有水名叫“貪泉”。當?shù)馗咐蟼髡f:“飲了這個泉里的水,會使清廉的官員改變節(jié)操而貪污。”吳隱之踏入廣州地界,先到貪泉去,舀水來喝,并賦了下面一首詩:“古人云此水,一歃懷千金。試使夷齊飲,終當不易心。”他在廣州刺史任內,清廉操守較前更為嚴格,這種良好的風氣,一直影響到邊遠的地區(qū)。晉安帝司馬德宗頒詔褒揚、嘉獎說:“廣州刺史吳隱之,孝行過人,把他所得的俸祿,均分給他的九族。他立身于有機會可以貪得的地位卻不改變他的清操。自己不講求生活享受,家人仍穿著布衣不加改換。他堅持革奢務儉,致使南方各地的不良社會風氣得到了改變。朕對他的這種作風是很嘉許的,可獎給他‘前將軍’的稱號,賜錢五十萬、谷千斛。”
責任編輯:孫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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