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是一種渾身上下都充滿著文化內涵的樂器。僅從琴形而言,就可說是通身是韻。
琴一般長約三尺六寸五(約120—125公分左右),象征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說象周天365度)。一般寬約六寸(20公分左右)。一般厚約二寸(6公分左右)。
琴最早是依鳳身形而制成,其全身與鳳身相應(也可說與人身相應),有頭,有頸,有肩,有腰,有尾,有足。

“琴頭”上部稱為額。額下端鑲有用以架弦的硬木,稱為“岳山”,又稱“臨岳”,是琴的最高部分。琴底部有大小兩個音槽,位于中部較大的稱為“龍池”,位于尾部較小的稱為“鳳沼”。這叫上山下澤,又有龍有鳳,象征天地萬象。
岳山邊靠額一側鑲有一條硬木條,稱為“承露”。上有七個“弦眼”,用以穿系琴弦。其下有七個用以調弦的“琴軫”。琴頭的側端,又有“鳳眼”和“護軫”。
自腰以下,稱為“琴尾”。琴尾鑲有刻有淺槽的硬木“龍齦”,用以架弦。龍齦兩側的邊飾稱為“冠角”,又稱“焦尾”。
七根琴弦上起承露部分,經(jīng)岳山、龍齦,轉向琴底的一對“雁足”,象征七星。
琴面上有十三個“琴徽”,象征一年十二個月和一個閏月。

古琴的音箱,不象箏等樂器那樣粘板而成,而是整塊木頭掏空而成。其音箱壁較厚,又相對較粗糙,所以其聲更有獨特韻味和歷史的滄桑感。
琴腹內,頭部又有兩個暗槽,一名“舌穴”,一名“聲池”。尾部一般也有一個暗槽,稱為“韻沼”。與龍池、鳳沼相對應處,往往各有一個“納音”。龍池納音靠頭一側有“天柱”,靠尾一側有“地柱”。使發(fā)聲之時,“聲欲出而隘,徘徊不去,乃有余韻”。
由于琴沒有“品”(柱)或“碼子”,非常便于靈活彈奏,又具有有效琴弦特別長,琴弦震幅大,余音綿長不絕等特點,所以才有其獨特的走手音。
就構造而言,琴的各部分結構十分合理。其體積不大不小,既便于攜帶,又方正雅致。有心品琴,其形已足以使人心怡。

從琴各部份的命名亦可著出琴制之受儒家思想的影響。
琴前廣后,象征尊卑之別。官、商、角、徵、羽五根弦象征君、臣、民、事、物五種社會等級。后來增加的第六、七根弦稱為文、武二弦象征君臣之合恩。十二徽分別象征十二月,而居中最大之徽代表君象征閏月。古琴有泛音、按音和散音三種音色,分別象征天、地、人之和合。這些古琴形制命名的象征意義實反映出儒家的禮樂思想及中國人所重視的和合性。因為禮的作用是為了保障個體,使個性有所發(fā)揮,樂以同和,其作用是與群體諧協(xié)。禮樂之同時并用可使個體和群體之間能互相調劑,形成人與人之間平和而合理的生活。所以禮樂這兩套表面相反的技藝的推行,實為求達到相輔相成的和合性的目的。而從古琴形制命名所借用的社會秩序、等級的名稱來著,可見其制作形制即寓有教化人倫的深意。
責任編輯:王海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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