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展是一個思想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對策展人的要求也應該是非常高的,不是任誰都可以隨便介入并勝任的。但現(xiàn)實中,卻不甚樂觀。當下的策展行業(yè)可謂魚龍混雜,極不規(guī)范。無論是策展的名稱、主題、形式,還是所選擇的參展藝術家、藝術作品等,名不副實現(xiàn)象比比皆是,由此看出,很多策展人其實并不具備必要的文藝修養(yǎng)、審美水準、專業(yè)知識和職業(yè)操守。

也正因為目前還沒有一個相對健全的策展人準入制度,以及相對嚴格的專業(yè)化標準來對策展行業(yè)加以規(guī)范、考核,一些人便想當然地認為,對藝術懂不懂并不重要,只要能找到展覽場地,聯(lián)系到藝術家,掌握一定的媒體或藏家等資源,就能勝任策展人這個角色。事實也的確如此,很多原本與藝術八竿子打不著關系,且對藝術一竅不通的人,以美其名曰“跨界”的理由冒充起所謂的策展人,甚至沒策劃幾個正兒八經(jīng)的展覽,就敢大言不慚地對外宣稱自己是著名策展人,以致于大大小小極不規(guī)范的商業(yè)展覽充斥著當下的藝術市場,表面上看仿佛有利于市場的繁榮、發(fā)展,實際上卻在破壞著市場的規(guī)范性和穩(wěn)定性。
筆者曾私下問過一些在圈子里還算口碑不錯的策展人,問他們策展的標準是什么。有的回答:“只要藝術家找到我們,他們肯出錢,或能拉到贊助,就可以為其策展。我們主要做的無外乎就是對接一下展覽的主辦單位,聯(lián)系一下場地、媒體,幫助邀請一些領導、嘉賓,捋順一下相關流程等。”還有的回答:“因為書畫家的作品能賣錢,我們通過策展的方式來換取他們的作品,往往比直接從他們手上買要劃算得多,這也算是書畫經(jīng)營的另一種途徑。”很顯然,他們大都從現(xiàn)實利益或市場需求方面進行考慮的,以拿到策展費或藝術家作品為主要目的,很少有從作品的學術價值層面予以策劃。
當然這其中,也不乏有越來越多的批評家在從事著策展人的工作,而很多策展人,同樣也在充當著批評家的角色。但不禁要問,這樣做,尤其對學術研究以及批評工作而言,到底合不合適?
雖然有專家稱,藝術批評家與策展人的工作實質是一樣的,并不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藝術批評是依據(jù)一定的理論觀點與標準,鑒定藝術作品的審美價值或質量高低,從而幫助觀眾更好地欣賞藝術品。而策展人按照一定的理念與標準,選擇、甄別藝術作品,組織展覽公開展示,傳遞自己的價值評判,用挑選藝術品這一行為來代替用文字敘寫的價值判斷。
也許理論上或理想的狀態(tài)是這樣的,但現(xiàn)實中,很多時候策展往往難以如期所愿,也無可避免地會受到各種如行政方面、市場方面、贊助方面,以及與藝術家的人際關系等方面因素的影響,從而導致展覽不純粹,甚至違背策展的初衷。所以也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很多兼為策展人的批評家,在策展中開始不斷地討好市場、討好贊助,甚至討好藝術家的情況,沒有了真正批評家的那股硬氣和銳氣,委曲求全、八面玲瓏的時候居多;而有很多兼為批評家的策展人,由于相對熟悉所謂的策展套路,便開始冒充起所謂的批評家、懂行人士。于是策展行業(yè)的“水”愈來愈深,也愈來愈渾,懂行的、不懂行的,都一股腦兒地擠了進來。
但無論如何“熱鬧”,我們一定要堅守住行業(yè)底線,以及策展的品味,要清楚地知道,策展這個行業(yè)是有門檻和標準的,一名合格的策展人,務必要對藝術及藝術活動充滿足夠的、發(fā)自內心的熱愛和激情,同時對美學、新聞學、藝術史等也都要有一定的了解,懂得如何鑒賞、推介真正有價值的藝術家及其作品,切實做好聯(lián)系藝術家與社會公眾的堅固橋梁和特殊紐帶。而在選擇藝術家與藝術作品方面,更要有自己獨到的主張、見解和衡量尺度,并善于發(fā)現(xiàn)有潛質的藝術人才,而非完全“跟著市場走、圍著市場轉,隨著市場變”,更不是將藝術家的頭銜、名氣等作為策展的重要甚至唯一參考,那樣就徹底喪失了一名策展人所理應具有的職業(yè)操守和理應承擔的文化與社會責任。
(作者:王進玉,中國文藝評論家協(xié)會會員)
責任編輯: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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